转发:关于2016年11月工资异动的通知
	
	    时间:2016年11月09日 08:2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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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各分院、各部门,全体教职工: 
根据2016年杭州最低社保缴纳基数调整,部分非事业编制教职工2016年社保缴纳基数予以调整,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,11月工资将补扣相应月份个人缴纳的差额部分,补扣金额为月调整差额*相应扣缴月份。补扣金额在11月工资中一次性补扣。 
关于社保缴纳基数和补扣的问题,请咨询人力资源部。 
联系人:林埜垚 
联系电话:0573-87571143 
 
人力资源部 
2016年11月8日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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